米海尔的山

望着落日投射在地板上的花瓶的影子,他又想起了和他拥有同一个名字的那座山;假如他愿意,他站起来,从窗户口向外眺望,仍然可以看见那因为失去光亮而变得灰黑的米海尔山的轮廓。还记得小时候,他对他的父亲说:“我要宣布这座山只属于我。”那时他看见的也正是这样模糊的轮廓,而米海尔山正是依靠着这整体的壮大的形影成为他心中至高的美,至高的美!黎明时分,从山的顶端逐渐飘落的一抹枯黄;山脚下那片摄人的阴影;以及静止的仿如漆印版画的茂盛的丛林:这些都是美,永恒的,至高的美。最初,他的父亲告诉他:“这就是米海尔山,你的名字就是随它取的。”从那时起,这种牢固的牵系便产生了,他喜欢站在山脚之下仰视他的伟大,仿佛一个贪婪的商人着迷地注视着他的所有物——并不掌握,只是拥有,正如米海尔拥有这座山。这样,他的心里便产生了一种此刻正拥有着美的狂喜,并且因为它的可感知性而更加兴奋了。

米海尔山!难道还有比它更好,更美,更具魅力的名字吗?有时他紧紧念叨着这个字眼,就感到宗教式的圣洁在轻柔地抚摩他的心灵。这样,他的烦躁与偶尔诞生的不安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存在着的只有米海尔——大山向他敞开着,透过那条旁人无法察觉,独有他能感知到的连结,一种私密的好似作了坏事的孩童之间的默契正在扩散:这是米海尔与米海尔山共有的秘密。每每想到这一点,他就不自觉地喜悦了,由于拥有只属于自己的隐私而感到些许的骄傲。九岁的时候,他的伙伴们问他:“米海尔,你去过那座山吗?”他说,“没有。”他没有再说第二个字,让父亲带着他离开。恶作剧般的快感透过那无形的连接在他与米海尔山之间传递着。

从小就是这样:在别人眼中,他向来是个不合群的孩子。他们常聚在一起说:“可怜的米海尔,他没有哪怕一个朋友。”而他听见了也不放在心上。他对自己说:“我不需要朋友。”他拥有米海尔山,它不仅是他的朋友,更是兄长,父亲,偶像。有了它他就拥有了一切,米海尔就是一切。他常常真切地感受到自己身处于一个排他的肥皂泡般的世界中;它吸纳他,让他依附在他的表面,却与他之间始终隔着一层粉红色的薄膜。进而,他产生了一种世界漂浮在米海尔山之上的错觉:于是世界与他便是独立的了。他甜蜜地想:只有米海尔山。随着年龄的增长,这错觉未见消褪,却越来越扩大。米海尔山越来越耀眼。它的美令人窒息,拥有能使万物沉湎的魔力,而米海尔则是它第一个也是最虔诚的一个俘虏。他逐渐热衷于听别人呼唤他的名字,仿佛因为与米海尔山同名,他的名字也连带着拥有些许它的魅力了。这种单纯的快感,米海尔几十年如一日地珍惜着,不曾丢弃。

可是——尽管它是如此令他着迷,他却从来没有接近过它。或许是他的心中也有恐惧:生怕这令他深深为之着迷的美一旦来到他的身边,他长久以来为它镀上的那一层金便会像蛇蜕皮那样脱落,粉碎,一钱不值了。而他若是失去了米海尔山,那么还剩下什么呢?它早已成为他的中心,他的梦想——曾经,他对他的父亲说:“我要宣布这座山永远属于我。”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不能接近它,他所能做的,只有遥遥地注视着它,享受它与他之间隐秘连接的快乐。当他看见村里的人登上米海尔山那长着翠绿青草的山道时,一阵痛苦的诅咒声总会从心底奔流似地喷涌而出。他趴在窗口,整日整夜地望着米海尔山。他祈求对亵渎的惩罚,当他听见摔伤者痛苦的哀叫声时,他微笑了。此刻他觉得满足,好像米海尔山实现了他的愿望。

于是,日复一日。在窗前他遥望着他的米海尔山,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他,也没有任何事可以打断他。他的父亲失足坠下米海尔山的时候,他正像往常一样,带着那甜蜜的微笑注视那越落越快的小小人影。直到村民把噩耗带给他之后他才知道那死于坠崖的可怜人正是他的父亲。他试图回忆过去以获取一丝对他过世的父亲的哀悼与忏悔,然而,他能想起的只剩下幼时那关于米海尔山的对话。他意识到:由于父亲的死,米海尔山与他之间又增添了一条象征死亡的线。这根线贯穿始终,避无可避——然而这不是美吗?这一瞬间,米海尔山似乎离他更近了。他与它分享亲人逝去的痛苦,在那阴暗的投下影子的山脚下,美似乎达到了超越生死的登峰造极的境界。

这些日子——美的日子——拥有米海尔山的日子,有一天会突然中断,这是他从来不曾也不愿去想的。直到两个月前,他听见那两个村民之间的交谈,其中一个人:“他们要把米海尔山卖掉。”另一个说:“听说那里发现了铜矿。”米海尔说:“这是不可能的,谁也没权利卖掉它。”其他人都没有说话,他们一言不发。于是他丢下他们,回到他与米海尔山的空间中去。他感到:在所有的存在中,包括自己在内,米海尔山无疑是最接近美,甚至本身就是美的唯一化身,而现在他正要失去这美了,失去在黎明时分,从山顶飘落的那抹枯黄;失去山脚下沉默无边的阴影;以及那些丛丛生生覆满山岭的丛林。他推开窗户,接着,看见了米海尔山——一如既往,这又象征了什么呢?

于是,在这黄昏的阴暗的房间里,伴随着从远处传来的铁铲与岩石撞击的声响,米海尔望着花瓶投落在地板上的影子,不禁回想起许多年前他与父亲关于米海尔山的那次对话。当时他坐在窗前的椅子上,出神地眺望着远处的山峰。父亲从他的身后推门进来,米海尔说:“爸爸,我要宣布这座山永远只属于我。”父亲说:“好的,儿子。”说完他走了出去。米海尔坐在椅子上,心想:“他说好的,现在这座山属于我了。”米海尔微笑着对过往记忆中的米海尔山说:“现在你依然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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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近日将更新~

找到那本书了,手打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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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24】近日读书笔记

这回井喷下好了~
周大荒 《反三国志演义》
极其强大的小说。如何反三国暂且不论,其对主角模版的套用堪称登峰造极,就是再过百年也难有出其右者。便是我天朝近来汹涌无双的YY玄幻小说浪潮:男主角长相俊美惊天地泣鬼神,左后宫右金山,魔武双修文武双全,占尽天下便宜享尽天下福分,在《反三国志》中的蜀将面前,也不得不低下高傲的头颅。周大荒不光要套主角无敌光环,更将此光环量产至人头一环的究极领域:但凡蜀将单挑便无败绩;但凡魏吴决斗便难逃一死;但凡蜀谋士之计便算无遗策。什么夏侯兄弟张辽张郃太史慈甘宁乐进,统统都是出场领便当的命;只要有黄老爷子出马,年轻百岁的小将照样‘一刀拦腰斩为两段’。好吧我知道黄老爷子原本就刀术精湛,却不料还精通延年长寿之术,诸葛亮都病死了老爷子还精神百倍,全然不见疲态。话说我自看到黄老爷子斩了夏侯渊后就在等着看黄老爷子什么时候退休安享晚年,结果越活越精神更成为蜀汉第一单挑杀手,这叫我情何以堪……至于赵云更不必说,‘于大军之中杀得几番进出’上演了没有4次也有5次了吧啊喂,作者你当这是玩无双还是割草啊!
纵然我是蜀汉忠实拥护者,看完这本书也快怒了,好在每回结束之后还有个评点,看完那个我就笑了。全世界人都去看吧,看完你们就都笑了。
世界文学地理小说精粹 《再见了,马拉卡纳》
这套书里唯一棒的一篇还得说是《西西里柠檬》,不过这篇已经不能算是最近的小说了吧?我怎么记得7几年的出版物里就有了?其他的小说没什么意思,心理占卜师那篇倒很有趣,不过结局我觉得很差,总之还是有读的价值。
同学们你们记好,怎么给别人做心理咨询?随便说呗~说对了算你押中了宝,说错了你就一脸严肃地说:那是因为你还没发现自己内心的真实。百试百灵。
以上口胡,我是真的很认真地帮你们咨询的啊哭……
里卡多.帕尔马 《帕尔马幽默作品选》
幽默在何处啊喂?
好生硬的幽默感,哪天把秘鲁传说借回来看看,当冷笑话教程集学习下。
卡罗琳.帕克斯特 《巴别塔之犬》
我对这种小说完全没有抵抗力……要说我多愁善感也好,泪点低也罢。总之,每每看到一个男人强作坚持地生活着,却无时无刻不悼念着亡妻,就仿佛感同身受一般。这本书里所有关于妻子的回忆我全部跳过了,看那些没有用处,只能让我心里越来越沉重。不过说回来,仅仅看着那个人如何悲伤,心已经沉重莫名了。
于是说起来……译文版当年那篇《小神灵》,还真是至今都让我无法释怀啊。
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肉桂的香味飘来,从来没有什么气味比这更加甜美。
那小神灵(掌管肉桂和一个男人的爱情)从悬崖上跃入空中,化作了光芒。
特罗洛普 《特罗洛普中短篇小说集》
最早听到特罗洛普的名字是在译文版上,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记得《尖牙与利爪》那篇小说?好无聊吧?好不像奇幻吧?是不是很想吐槽你想写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就写呗,你把人换成龙还不是换汤不换药?一群绅士淑女围绕遗产发生的故事和一群绅士淑女龙围绕遗产发生的故事有区……唔,这么说来,后者好像真的会变得有点意思吖……
跑题了,回来。
特罗洛普……此人的小说极其神奇,看看他选的都是什么题材:一个向往文学的女性的几次投稿经历;一对青梅竹马和许婚对象的纠葛;一个和爱人的哥哥结婚的女人——无聊吧?无聊吧?无聊得要死啊!琼瑶阿姨席娟姐姐起码根据这三个题材写了三十多本言情小说了吧!但特罗洛普强就强在:他居然能把这些无聊得可以让猩猩发疯的题材写得一点都不无聊;读他的小说就会觉得,明明这个剧情发展好平淡无趣,但就是有一个微妙的兴奋点,让你很难觉得索然无味。他的小说——至少这些短篇小说,无不妙趣横生,强烈推荐。
下一步,我打算挑战自己的勇气和耐心,去把特罗洛普那些长篇拿回来读读。
博尔赫斯 《博尔赫斯作品全集-小说卷》
首先请允许我骷髅一下:这本800页的小说集我是坐在咖啡馆里,用7点到10点之间的三个小时读完的。
嗯,很好。以后别人问我看书速度如何,我就有具体数据了。
(喂喂我不能再这样做跑题党了啊啊啊!!!我要自重,自重……= =)
首先说……我以前不喜欢博尔赫斯……那时候看了他比较著名的环形废墟,通天塔图书馆,小径分岔的花园什么的,觉得此人的小说当真是无聊得令人发指。结果某天在咖啡馆里,突然就来了感觉,然后就觉得此人的小说当真是优秀得令人惊叹啊。恶棍列传的那种风格绝赞,尤其是每一篇的结局,轻描淡写而力道十足。这种一本正经的风格为他后来的几篇杜撰题材小说打了很好的底子,那几篇也都很棒。特隆百科全书那一部更是恍惚间让我突然想:“这不是《变化的位面》吗?!!”(不过按出版时间来算,应该反过来才是= =)
不过我还是觉得,博尔赫斯写侦探幻想小说……真是没有天赋……
《金刚经》
读完金刚经与心经之后,记得五个字:“五蕴皆空”。其余的言语全部在心里化作一团,然后释掉了,留着也无用。
到这个境界也不难,难的是人们都无法想象到达之后会变得如何。
什么时候我能得偿毕生所愿,那时也就能得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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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5】近日读书笔记

最近很懒,精神状态前所未有的差,每晚做噩梦做到我都佩服自己的想象力……生活中没有收齐的卡,就由梦境来补完,嗯嗯,很美。不过认真说的话,还是我自己没有信心所致。原本就很艰难的事情,假如自己也没有自信就完了。

这段时间的书根本就没有心情读,于是这篇顶多算是例行公事罢了。提前向各位看到这里的同学道歉。后面可以不用看了XD

 

维克多.雨果 《九三年》

 

读得很艰难……到中段几乎就是硬着头皮啃了。对雨果这个作家我真是感到很矛盾;他的《巴黎圣母院》我根本看不下去;《笑面人》反而看得津津有味——要知道那本书前面有将近十页的废话,而且我读的那个版本还是古老的繁体字……

多的也没心情说了。总之,我对《九三年》这本书没有爱吧……

 

胡里奥.科塔萨尔 《跳房子》

 

非常……一般的作品。现在真的开始怀疑拉美的小说家除了马尔克斯外有没有稍微好一点的了。这本书所谓的开放性我觉得很硬:虽然我明白作者为了实现多重读法是花了一番心思的,但是对作品的本质影响真的太小。

如果真的想找一本重读的时候焕然一新的作品的话,那么就去看阿特伍德的《盲刺客》吧。那本书读第一遍和读第二遍的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彻底的不同。否则说真的,反复读《跳房子》还不如读《冰与火之歌》,起码找细节可以找出无数成就感。

 

劳伦斯.斯特恩 《项狄传》

 

就目前所读的部分:这本书的全部妙处在序。这个序实在是太美妙了,征文反而教我觉得没意思……哎哎,我本来应该是可以完全接受那个时代的幽默感的啊,为什么这本书反而不让我觉得幽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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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4.28】近日读书笔记&感想

T.S.艾略特 《荒原》
这是第三遍读这首诗——两个翻译的版本。说实话我很不喜欢诗;我总觉得世界上绝大多数的诗都在表现诗人自己的呻吟,至于所谓的现代派诗歌更几乎是纯粹的自我宣泄了:倒不是说这不好,只是对读者阅读时的心境要求太高,以至于对于没有相同情绪的读者来说诗完全没有意义。我很喜欢泰戈尔的诗,是因为他的诗在极力体现拥有世界共性的情感,这些情感对任何人来说都曾体会,但又因个人经历的不同而略有差异,如此的诗才能称得上是可以流传千古的作品。
那么,关于《荒原》:这首诗到底想表达什么,我完全不知道,而且没有欲望去猜想——这种工作请留给评论家们做吧。他们是有大把时间去查阅资料引经据典的。但我认为《荒原》是首好诗:它的语句很杂乱跳跃,但是在意象的采用和描述上相当具有美感;假如我只读了一个译版的话,那可能要归功于翻译;可是两个版本的诗句都极具韵律美,那就是本身的功力了。
当孩子们问她:”西比尔,你要什么“的时候,她说:”我要死。“
大爱这句话,爱到两年来对其念念不忘。

叶芝 《凯尔特的薄暮》

我不喜欢读诗,上面也说了。所以当我翻开叶芝这本书发现居然不是诗集时觉得很高兴就借回来了。说来也怪这几天我读书完全没有对书本身产生任何想法,反而跳跃得很诡异。比方说,读完这本《凯尔特的薄暮》后,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哈利波特》和《大魔法师》……这么一想,就觉得英伦的奇幻当真是和世界各地都不一样。在他们那里幻想是根植在世界上的,非但没有脱离生活之外,反而因为其隐遁在身边而更具魅力。想想看,hp里的魔法界费尽心力不让普通人们发现;乔纳森斯特兰奇与诺莱尔先生里的仙界通过镜子中的仙路来回;甚至ng笔下的乌有乡……英国的奇幻往往躲藏在英国人生活的一个侧角,就像你常常在路口树后见到的奇妙影子一样:虽远却近。相对于亚洲奇幻的历史流,美国奇幻的新世界流,英国的这种传统风味反而更有亲和魅力呢。
魏尔伦 《秋歌》
顺便摘抄一首……我很喜欢^_^……我果然是传统得要死的男人啊泪目……
萧瑟秋天,
提琴幽咽
    声声情,
单调颓丧,
深深刺伤
    我的心。
一切闷人、
苍白,钟声
    多忧郁,
我回想起
美好昔日,
    泪如雨,
行走匆匆,
任凭阴风
    卷我到
四处漂泊,
此情宛若
    枯叶飘。
叶芝 《茵纳斯弗利岛》
同样很喜欢这首诗……还是很传统的那种……
我就要动身走了,去茵纳斯弗利岛,
搭起一个小屋子,筑起泥巴房;
支起九行云豆架,一排蜜蜂巢,
独自儿住着,树阴下听蜂群歌唱。
我就会得到安宁,它徐徐下降,
从朝雾落到蟋蟀歌唱的地方;
午夜是一片闪亮,正午是一片紫光,
傍晚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
我就要动身走了,因为我听到
那水声日日夜夜轻拍着湖滨;
不管我站在车行道或灰暗的人行道,
都在我心灵的深处听见这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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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许久无更新……

带去学校的书基本读完了,没有什么觉得优秀的小说值得手打,之前……热情太高涨= =早知道倒是要做点计划才是。

至于读书笔记……呃,我是有在读啦。但是太分散,一本也没有读完……

(想去找《巴别塔之犬》,结果不知道被学校里的其他人藏那里去了,库里的那本死活找不到;又想去找《奥兰多》,但某校那个图书馆里藏书着实贫瘠……叹)

最近的生活,实在是高潮迭起,无数电影般的桥段纷纷在现实中上演;因此也是很烦扰。虽然有很想去做的事情,也有充足的时间勇气与行动力,可就是没有时机与理由。

现在我一无天时,二无地利,三无人和;前方是一片全然的黑暗。每每觉得难以忍耐,但仍然要坚持等下去,因为不这么做就连希望也没有。

虽然说起来,究竟会不会有朋友能读到这里呢……?这么一想,就觉得生活中一切都只为了一个希望。无论是我也好,别人也好,再怎么隐秘的日记,都有希望被他人读到的小小渴望——我也不例外,我只是梦想有一位特定的人可以看到,无论要等上多久也没有关系:我永远不会知道她读到与否,正因如此,生活每分每秒都变得充满希望了。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时间无论对谁而言都太奢侈,虽然我愿意用所有的全部时间作代价去等待,但也不可能不意识到:对方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的。于是关于时间的一切献祭最后都会归于虚无了。

我没有别的愿望,我也没有别的现实。请上帝再慷慨地赐予她两个月的时间,然后,我一定会来的;这一次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一定会来的。这个句子写得太长,该是划上一个符号的时间了。

至于那会是逗号,句号,还是省略号破折号,我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去考虑了。您是主宰,上帝,您把这份感情赐予了我——您总是把自己最珍爱的感情赐予我,却从不在乎我是否愿意接受它。您永远是伟大的,我承认您的存在了,我承认我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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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18】近日读书&观影笔记

塞林格 《弗兰妮与祖伊》

 

一般知道塞林格都是那本已经上升为美国经典高度的《麦田守望者》罢,这我也不例外。不过说起来,《麦》那本书里除了男主角的那段独白以外,其余我完全没有印象了。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段,真是有神一样的震撼力;基本上没有任何可称得上优美的句子,但是读到这里,前面所有的无聊都一下子转化成能量了,然后就突然地觉得这本书真是太棒太棒了。

(一句题外话,关于《钟形罩》的:我觉得那本书里恰恰就是缺这么一段拥有灵魂的部分。所以我至今不能理解为什么人们总说那本书是经典= =)

好吧,呃,言归正传。

《弗兰妮与祖伊》……恩,我想起来去读这本书好像是因为豆瓣上经常有推荐它的评论给我;于是有一天我也情不自禁地想去看看这本书到底怎么样。最后的结论是:塞林格最近是在试验新的心理问题吗?这本书实在压抑无聊到了一定境界。《弗兰妮》那一篇像是努力地去刻画一个真实的约会场景,但是拜托!除了作家的死忠外,谁会有兴趣去研究一对男女见面后究竟会发生什么事情。弗兰妮的那本书在《祖伊》里能用上,这倒是令我很吃惊的;但是,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弗兰妮篇加上这本书里完全没有必要;然后,这本书真的很无聊,很试验性质,很没有对一般读者来说的价值。

 

 

漫画:小畑健 / 原作:大場つぐみ(哦我实在是打不出那些字)

《食梦者》

 

很少有漫画还在连载阶段的时候就让我反复看了几遍——仔细想想看似乎也只有《食梦者》。这作品简直太赞了,两个作者之前合作的作品是《一本小册子引发的血案》(又名《死了都要记》等等等等……),于是几乎可以确定《食梦者》的品质了;事实上也确实好到令人惊讶的地步。

不过说起来,我始终觉得这漫画非常像《棋魂》,非常像非常像……

 

剧情的介绍么:

故事的一开始我们看见主人公最高的叔叔,知道他是一个漫画家,后来他死了。

接下来我们看见最高坐在教室里反复思索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如果非要用比喻的话他就像夜神月一样。

再接下来他仍然像夜神月一样,被一本小册子改变了一生——不同的是这回丢小册子的不是死神而是他本人。这本小册子好死不死偏偏被学校里成绩最好的秋人捡到并且很无良地偷玉枕纱厨窥了。于是后者就很兴奋地说:“啊,原来你喜欢亚豆啊”

显而易见,这个叫亚豆的就是女主角了。

再再接下来,秋人就对最高告白了(?!)

“我们一起画漫画吧!”

很显然,这样的表白是不可能被接受的。于是秋人收了一张卡,但是真爱是能克服一切阻碍的:他开始死缠烂打。最后,他发现一个惊人的秘密:

亚豆的梦想居然是当声优啊啊啊!

剧情的发展峰回路转。秋人强行把最高拉去亚豆家,原本打算告白了事的最高在看见亚豆那绝美的容颜之后头脑一热,情不自禁地说:

”……和我结婚吧。“

(求婚啊!求婚啊!最高你是我偶像!我也要求婚啊啊啊!)

于是,为了能够当上漫画家,让漫画动画化后由亚豆担任声优……最高和秋人开始了热血的漫画家之路!

以上只是第一话的内容Ora

 

这就是青春啊!这就是梦想啊!勇敢的少年啊快去创造奇迹!

(我也要求婚啊!我也想求婚啊!)

 

无论世界多么现实,人的梦想是永远不会终结的!

 

 

 

《天生杀人狂》

 

(我们居然用这部片子考试……囧!)

好吧,这部片子怎么样呢?

如果去豆瓣的话,你一定会发现有人在战的。

因为这部影片虽然信息量大,但却几乎没有有用的啊。

你虽然可以看见它不停地切出螳螂,鸟,人像,旧电影片断;但是归根究底,导演只是切出来而已。如果你真的相信每个镜头都有寓意——你已经被”好电影就是考虑最全面的电影”的观念欺骗了;要不然,你就是天生影评家的料。

不过,这些镜头并非没有用;拍摄胶片的替换也并非没有用;情景喜剧和美式漫画的插入也并非没有用——这一切只有一个目的:

 

 

这个世界是多么混乱无序。

世界是多么混乱无序。

多么混乱无序。

混乱无序。

 

 

于是在我看来,《天生杀人狂》整部影片描述的就是“有序如何战胜了无序”或者说“秩序如何战胜了混乱”

从头看到尾,这部片子就是在说这个。和正义啊邪有暗香盈袖恶啊完全没关系。

注意看的话,你会发现米奇和玛莱始终是以“天使”自居的,甚至连给他们的光和乐,都无不清楚地表明:这两个人就是天使。

奇怪吧?两个杀人狂是天使?更奇怪的是,在这部片子里,这是顺理成章的事。

那就是因为导演已经疯狂地将整个世界都变得混乱了:父亲虐佳节又重阳待女儿;警薄雾浓云愁永昼察殴打犯人;探长嫖妓杀人;人们崇拜杀人犯;药店的招牌上醒目地写着“毒薄雾浓云愁永昼品”

给观众的暗示是:既然这些都是顺理成章的事,那么杀人狂是救世主有何不可?

这两个杀人狂与世界上其他人最大的不同在于:他们始终是遵守自己的原则的。

呃,不,他们违背了一次:就是杀了印第安人的那次,然后他们就受了罚。

他们即使面对镜头也无惧色;他们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并且开始传教。

他们成功感化了盖尔,感化了监狱里的其他人,假如愿意深究的话,他们还感化了所有观众。因为他们向所有人展示了:遵守法则之后,事情是多么顺理成章。

所以,到了最后。即使他们喜欢盖尔,他们还是得开枪杀了他,因为这是原则;被教化后的盖尔也很清楚。米奇说:“杀了你,和你所代表的事物,是一种宣言。”他们说:“如果不杀了你,我们和其他人就没有两样了。”

影片到了这里,实现了一个与现实相反的世界的塑造。然后用盖尔的死说明了一个至少在那个世界里值得庆祝的事:即秩序最终还是胜利了,混乱终究会被取代。

这部片子的导演……也可能是编剧……是偏执的,他们通过“杀人”这一行为去说明这个事实,多半有些商业倾向的味道。

事实上,他们完全可以做的更温和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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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保护:【N限定】加西亚.马尔克斯《礼拜二午睡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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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4.15】近日读书笔记

尼尔.盖曼 〈星尘〉

我一直不喜欢ng,而且也不避讳向任何人承认这一点。但是,我身边的很多人,甚至非常好的朋友;一向与我兴趣相投的人都喜欢这个作家。实际上,我一直觉得很奇怪。
读完〈星尘〉之后,我想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全部的原因都在于,我所读的第一部盖曼的小说不是〈好兆头〉也不是〈星尘〉,甚至不是〈蜘蛛男孩〉,而是〈美国众神〉
很难找到一个适当的词汇,去表达我对〈美国众神〉的强烈不看好;我觉得这本书从头到尾,几乎看不出作者本身有什么去思考的地方。他所做的就象是某期译文版上的〈面具〉一样,用许多带有强烈想像力的词汇,诱导读者自己去做扩展,这样的小说我敢说任何一个初中二年级以上的学生都能写出来——甚至我当时也这么干过。唯一的区别只是:一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没有足够的名气,不会有见多识广的读者和以胡思乱想为己任的评论家乐此不疲地帮你完善那些原本就不存在的东西。
——至少在关于评论家的这一点上,我是相信世界上所有作家都是和我一样的想法的。
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从〈美国众神〉里,我能看出盖曼拥有很能抓住细腻之处的文笔。而且,我读完〈蜘蛛男孩〉后,这种感触更深;当我读完〈星尘〉之后,我已经觉得我需要自我反省了:尼尔.盖曼确实是一位出色的作家。而我对他全部不平的评论,完全建立在对〈美国众神〉的糟糕印象上,而不能推及到其全部的作品里。
至于〈星尘〉……老实说,我觉得这本书里严格去讲,缺陷不少。需要交代的太省略,有完整交代的,又太牵强以至于几乎没有眼前一亮的乐趣。但是想像力——仅仅想像力就能让这本书成为一流的佳作。尼尔盖曼的书,甚至在那本〈美神〉里,也毫不怀疑的体现了作者绝佳的想像力。他是有资本成为最优秀的幻想小说家的,只要他不再玩故弄玄虚的把戏,至少我是愿意把他所有类似〈星尘〉的小说都读完,然后饶有兴味地给这些书都打上五星的。

 

多米尼克.史密斯〈水银幻境〉

我看这本书,纯粹是为了消遣。但到最后已经超脱了消遣的原意了。我不喜欢这本书,我不会再去读它第二遍。
尽管如此,我最好还是声明一下:这本书写得不错,很多地方的文笔意外的好,而且是很不错的那种好,我还是推荐别人去读的。
只不过,对于书中对有年龄的差距的爱情的描写,我实在是没有办法认同。
不,应该说,我同意,这是不现实的,这是注定要离别的。但是许多年后,到了结尾的时候,一定会是一个美好的结局:因为甚至不需要一生的时光,只要三年:三年的时间,一切都会明了的。女人会明白男人的心意,男人会体谅女人的选择。这是毫无疑问的,因为他们都长大了,在最后。
但是,我真的不明白〈水银幻境〉里为什么要写出那样的剧情,这在我看来一点也不真实:只不过大了三岁而已,明白吗?不过三岁而已,这么短的差距,只要路易斯稍微成熟一点,怎么可能是不可愈合的,以至于终生耿耿于怀呢?
我只能说作者根本就没有爱上比自己年龄大的人的经验。所以他只能想当然。
在所有描写爱情的小说里,只有〈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看来是写出了一切事实的真莫道不消魂相的。因为只有在那本书里,马尔克斯描写了世界上一切爱情,却仍然顺理成章,只要你看到,你就知道那是事实。马尔克斯是真正了解爱情的人,他也是真正了解孤独的人。
这不难,难的是你明明不了解,却还要费尽心力去写它。
相对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最后,那对老人在河上漫游,明明相爱却知道彼此不可能结合。〈水银幻境〉结局里的那对老人不过是对孩子。
这句话一点也不过分。

 

卡赞扎基斯〈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最后诱惑〉

这本书让我很意外,意外在于:它真的是有魔力。 
在《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最后诱惑》里,耶稣是脱离了神话的,作者卡赞扎基斯试图让他拥有更多的人性,让他品尝痛苦,和世间的一切诱惑斗争——假如只是如此,那这本书也没什么出彩的了。可有一个亮点在,耶稣拥有人性的同时,始终存在一个前提:即在小说伊始,他就已经是神之子了;他是一个已经超脱了人却又仍与人的弱点搏斗的存在。这原本应该是会削弱小说力量的致命的问题,但结果却没有,甚至相反为此我更爱这本书。 
我总觉得,这本书是精心选择了读者而写的;其目的便是让阅读的人将自己放到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的身上:既使他们体验这种蒙主恩典,超越凡人的满足,又让他们感同身受地理解与诱惑斗争的过程。难道没有这样的人吗?他们自出生时起就不停地遭受苦难和诱惑的打击,到了最后,连自己也不得不想:上帝是宠爱我的。他们对自己说:上帝是爱我的,所以要让我受苦。可自己也说不清是真的如此相信,还是仅仅安慰之言。这些人的生活没有欲望,因为欲望生来就是被克服的,而他们就沉浸在克服欲望后的释然里。这样的人去读这本书,必然是会感觉到强烈的吸引:因为基薄雾浓云愁永昼督在他们眼里,就已经是自己了。 
好吧,至少,我知道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我爱这本书,非常爱。 
而没有这样经历的人,看这本书会很痛苦的,我真诚地建议您们不要去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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